山东知识产权告诉你: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起大保护格局的意义有哪些
来源:山东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7日
新的一天是11月7号,继续奋斗,每个人都在为梦想奋斗,每天都要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丰富,看今天还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知识,带大家了解山东知识产权告诉你: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起大保护格局的意义有哪些,希望大家会喜欢新的知识点,现在小编就来和大家开始分享一下。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谢商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正在形成,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我国目前涉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法律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十余部法律法规,各法律之间并不协调。”谢商华举例说,“例如,商标侵权的法定赔偿额远远高于专利侵权法定赔偿额,导致权利失衡;知识产权综合行政管理和统一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待建立,给企业带来了极大不便。”
我国还应加快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统一机制建设(包括山东知识产权)。”谢商华告诉记者,虽然前不久《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已经印发,要求试点地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但由于改革涉及权力分配和职能转换,地方行政格局在基本固定的情况下,仅靠试点改革难以推动,因此,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机制改革均应采取自上而下的改革模式。“我国应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当前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执法标准上很难完全一致,从而导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难以有效衔接。为确保两条保护路径形成保护合力,有必要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工商、版权、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涵盖行政执法和司法认定标准的文件。”谢商华说。
除了法律和行政体系的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的构建,同样离不开信用体系的建设。“我国应准确界定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记录的内容,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在履职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完善、整合,实现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存储,并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建设统一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信息共享平台。”谢商华表示,我国应建立知识产权相关信用标准,同时提高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透明度,及时向征信机构公开相关信息。此外,谢商华建议,我国还要发挥市场激励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征信机构建立面向不同对象的知识产权征信服务产品体系,最终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综上诉述就是今天小编大家带来的山东知识产权告诉你: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起大保护格局的意义有哪些,真正的帮助到大家是小编非常开心的事情,如果喜欢小编的小伙伴们就快关注本网站吧,小编会随时更新最丰富的内容给大家的奥,大家就期待一下吧,心动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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